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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人事工作)人事代理制员工生育保险政策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15 浏览人次:

根据武汉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只要用人单位连续为员工缴费满6个月,男性、女性员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有关文件请登陆www.wh12333.gov.cn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查询)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1.产检费用(女性)

2.生育医疗费用(女性)

3.生育津贴(女性)

4.护理假津贴(男性)

5.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男性、女性)

员工办理生育险的流程:

1) 女性员工确认怀孕后,带身份证、医保卡、生育服务证三样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4号发展大厦4-5层)填表,选定定点产检、生产医院,由湖北省人才中心到社保部门办理备案(在外地生产的需先填驻外就医申请表)。

2) 员工办理完备案手续后,直接拿社保部门反馈的表到定点产检生产医院检查、生产,费用由武汉市医保中心和医院直接结算。生育费用定额标准分医院等级不同和生产方式不同有所不同。

3)女性员工生育后休完产假,带《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医院开具出院记录、《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一)复印件,男性员工需带《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办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针对女性员工,护理假津贴针对男性员工,男性员工只需办理本项。关于生育津贴享受的时间,女性正常生产符合晚育政策的是4个月,难产增加15天。男性享受10天的护理假期。生育津贴每月领取的金额实际就是生产上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生育津贴需员工生产后直接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

附件: 人事代理制员工生育保险政策及办理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