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报送至人事部审核的面试通过人员材料包括:
1、选聘教师:①《武汉大学教师选聘申请表》(人事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②相关支撑材料,包括:(1)个人申请(打印件应有本人亲笔签名)。(2)学习及工作简历,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含SCI、E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专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4)3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推荐信。应聘者各学段在读学校和本校专家回避推荐,推荐人需出具推荐时的在职证明。
2、选聘管理和实验技术等岗位人员:①《管理(含学生辅导员)及实验技术等岗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人事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②考察报告;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简历或毕业研究生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⑤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有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引进人才:所需材料具体参见引进人才各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
二、体检(师资博士后体检及进校手续请咨询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进校人员报到前须到武汉大学一校区体检中心(工会二楼)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后续手续。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九点钟之前,须空腹抽血。
体检前携身份证或护照、一寸登记照片到人事部领取体检通知单。
体检结果原件提交人事部,复印件自行保存。
选聘人员(非师资博士后)和调入人员:领取体检通知单和提交体检结果均在职工管理办公室(人事部201室)办理。
引进人才:领取体检通知单和提交体检结果均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部206室)办理。
三、签订就业协议或开具商调函
应届毕业生:与人事部签订毕业学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一联交人事部。
调入人员:持人事部开具的商调函到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到武汉大学人事部。
博士后出站人员:持人事部开具的接收函到原单位博士后管理机构办理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到武汉大学人事部。
四、办理户口
(一)应届毕业生
持《就业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户口登记表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到湖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批准入户证明,再到落户派出所和武昌区政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落户相关程序请咨询落户派出所。
(二)调入人员
(1)到职工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申报手续,提交如下材料:
1、《干部调动登记表》2份;
2、《干部调动户口迁移登记表》2份;
3、学历学位、职称、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如需随迁家属(18岁以下子女),需证明亲属关系,亲属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2)由人事部报湖北省人事厅调配处审批(审核时间一般为2个月)。
(3)持人事厅工作调动通知和入户通知以及原户籍证明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外校博士后出站人员
持《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迁移登记表》一份、原单位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湖北省人事厅专技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但未注销户口的,按调入人员办理)
(1)到职工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申报手续,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省高层次留学人才确认登记表》4份;
2、《留学回国人员入户登记表》2份;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1份;
4、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
6、护照复印件1份;
7、如需随迁家属(18岁以下子女),需证明亲属关系,亲属户口、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由人事部报湖北省人事厅专技处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2个月)。
(3)持人事厅开具的入户证明,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4)持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入户通知单,到落户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注:办理户口所需表格均可从人事部网站办事程序《武汉大学新教工办理户口须知》中下载。
五、报到进校
(一)时间:应届毕业生在《就业报到证》规定期限内报到;调入人员按《介绍信》要求的时间报到。
(二)地点:职工管理办公室
(三)所需交验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2、调入人员:持《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单》、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3、博士后出站人员:持原单位博士后管理机构开具的博士后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4、留学回国人员:持我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5、引进人才:持武汉大学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6、身份证或护照。
(四)办理进校手续
1、领取进校材料:《进校通知单》、《履历表》一式两份、《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一式三份。
另外,为做好我校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请自行下载《武汉大学新进校教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下载中心“计生表格”中下载),填写并加盖原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公章后,报到时交到计划生育办公室,相关问题请咨询该办公室。
人事代理人员须办理社会保险,请自行下载《人事代理制人员信息采集表》(武汉大学人事部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好所需材料,报到时交给人事部工薪办公室,相关问题请咨询该办公室。
外籍人员须办理《外籍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等证件,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详见武汉大学国家交流部网站“办事程序”栏(网址http://aff.whu.edu.cn/wdgj/)
2、《进校通知单》须先去到岗单位办理手续,其余项不分先后。
各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住宅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现搬至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东侧);联系电话:68779956。
计划生育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现搬至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东侧);联系电话:68779212。
保卫部:二校区保卫部院内(行政楼左后面);联系电话:68775829。
校医院(限非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在一校区校医院办理医疗证。联系电话: 68762748。
人事部工薪办(限人事代理人员办理):人事部103室;联系电话:68752281。
财务部:财务部209室公积金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6212。
国际交流部(限外籍人员办理):国际交流部108室外国专家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2852。
3、填写《履历表》(自贴一寸或二寸彩照)。
请用碳素墨水笔填写,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重新领取);
“学习经历”应从小学开始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至在我校报到的时间,空白项内写“无”或作补充说明;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父母、直系兄弟姐妹信息,已婚人员还须填写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父母信息;
最后一页的“填表人签名”处请本人亲笔签名,最后一栏“审查机关盖章”由人事部盖章,此表是个人档案的重要内容,请务必按要求如实填写。
4、签署《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
先由本人签字,然后到所在单位由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到人事部签字盖章。签好的《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一份留人事部,一份返还所在单位,一份个人保存。
5、进校手续办理完后将《进校通知单》及填写完毕的《履历表》交职工管理办公室审核。
6、交近期一寸彩照办理工作证,并在第二个周五到职工管理办公室领取工作证。
六、上户起薪
新教工工资在上交《进校通知单》、《履历表》、《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后,由人事部相应部门办理工资上户,在档案到校审核合格后开始正式执行。每月20号以前办理完进校手续且档案已经到校的新职工在第二个月的9号之后(20号以后报到并办理完进校手续且档案到校的新教工在第三个月的9号之后)带上工作证、身份证到各校区相应的银行代理处领取工资卡及工资。
进校手续未办完或档案未到校或档案材料不齐全的人员,暂时不能上户起薪,待一切手续完备后,按合同时间补发工资。
七、其它事宜
1、中共党员、民主党派人士、共青团员,请到所在单位办理组织转接关系。
2、凡未参加高校岗前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如已有高校岗前培训证书的人员应在本单位人事秘书处登记,由单位上报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
3、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位认证。(网址:www.cscse.edu.cn)
4、师资博士后所有手续均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
一、用人单位报送至人事部审核的面试通过人员材料包括:
1、选聘教师:①《武汉大学教师选聘申请表》(人事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②相关支撑材料,包括:(1)个人申请(打印件应有本人亲笔签名)。(2)学习及工作简历,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含SCI、E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科研项目、专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4)3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推荐信。应聘者各学段在读学校和本校专家回避推荐,推荐人需出具推荐时的在职证明。
2、选聘管理和实验技术等岗位人员:①《管理(含学生辅导员)及实验技术等岗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人事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②考察报告;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简历或毕业研究生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⑤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有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引进人才:所需材料具体参见引进人才各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
二、体检(师资博士后体检及进校手续请咨询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进校人员报到前须到武汉大学一校区体检中心(工会二楼)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后续手续。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九点钟之前,须空腹抽血。
体检前携身份证或护照、一寸登记照片到人事部领取体检通知单。
体检结果原件提交人事部,复印件自行保存。
选聘人员(非师资博士后)和调入人员:领取体检通知单和提交体检结果均在职工管理办公室(人事部201室)办理。
引进人才:领取体检通知单和提交体检结果均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部206室)办理。
三、签订就业协议或开具商调函
应届毕业生:与人事部签订毕业学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一联交人事部。
调入人员:持人事部开具的商调函到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到武汉大学人事部。
博士后出站人员:持人事部开具的接收函到原单位博士后管理机构办理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到武汉大学人事部。
四、办理户口
(一)应届毕业生
持《就业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户口登记表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到湖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批准入户证明,再到落户派出所和武昌区政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落户相关程序请咨询落户派出所。
(二)调入人员
(1)到职工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申报手续,提交如下材料:
1、《干部调动登记表》2份;
2、《干部调动户口迁移登记表》2份;
3、学历学位、职称、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如需随迁家属(18岁以下子女),需证明亲属关系,亲属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2)由人事部报湖北省人事厅调配处审批(审核时间一般为2个月)。
(3)持人事厅工作调动通知和入户通知以及原户籍证明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外校博士后出站人员
持《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迁移登记表》一份、原单位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湖北省人事厅专技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但未注销户口的,按调入人员办理)
(1)到职工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申报手续,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省高层次留学人才确认登记表》4份;
2、《留学回国人员入户登记表》2份;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1份;
4、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
6、护照复印件1份;
7、如需随迁家属(18岁以下子女),需证明亲属关系,亲属户口、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由人事部报湖北省人事厅专技处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2个月)。
(3)持人事厅开具的入户证明,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4)持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入户通知单,到落户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注:办理户口所需表格均可从人事部网站办事程序《武汉大学新教工办理户口须知》中下载。
五、报到进校
(一)时间:应届毕业生在《就业报到证》规定期限内报到;调入人员按《介绍信》要求的时间报到。
(二)地点:职工管理办公室
(三)所需交验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2、调入人员:持《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单》、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3、博士后出站人员:持原单位博士后管理机构开具的博士后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4、留学回国人员:持我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5、引进人才:持武汉大学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
6、身份证或护照。
(四)办理进校手续
1、领取进校材料:《进校通知单》、《履历表》一式两份、《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一式三份。
另外,为做好我校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请自行下载《武汉大学新进校教职工婚育情况调查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下载中心“计生表格”中下载),填写并加盖原工作单位计生部门公章后,报到时交到计划生育办公室,相关问题请咨询该办公室。
人事代理人员须办理社会保险,请自行下载《人事代理制人员信息采集表》(武汉大学人事部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好所需材料,报到时交给人事部工薪办公室,相关问题请咨询该办公室。
外籍人员须办理《外籍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等证件,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详见武汉大学国家交流部网站“办事程序”栏(网址http://aff.whu.edu.cn/wdgj/)
2、《进校通知单》须先去到岗单位办理手续,其余项不分先后。
各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住宅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现搬至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东侧);联系电话:68779956。
计划生育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现搬至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东侧);联系电话:68779212。
保卫部:二校区保卫部院内(行政楼左后面);联系电话:68775829。
校医院(限非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在一校区校医院办理医疗证。联系电话: 68762748。
人事部工薪办(限人事代理人员办理):人事部103室;联系电话:68752281。
财务部:财务部209室公积金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6212。
国际交流部(限外籍人员办理):国际交流部108室外国专家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2852。
3、填写《履历表》(自贴一寸或二寸彩照)。
请用碳素墨水笔填写,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重新领取);
“学习经历”应从小学开始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至在我校报到的时间,空白项内写“无”或作补充说明;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父母、直系兄弟姐妹信息,已婚人员还须填写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父母信息;
最后一页的“填表人签名”处请本人亲笔签名,最后一栏“审查机关盖章”由人事部盖章,此表是个人档案的重要内容,请务必按要求如实填写。
4、签署《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
先由本人签字,然后到所在单位由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到人事部签字盖章。签好的《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一份留人事部,一份返还所在单位,一份个人保存。
5、进校手续办理完后将《进校通知单》及填写完毕的《履历表》交职工管理办公室审核。
6、交近期一寸彩照办理工作证,并在第二个周五到职工管理办公室领取工作证。
六、上户起薪
新教工工资在上交《进校通知单》、《履历表》、《武汉大学聘用人员合同》后,由人事部相应部门办理工资上户,在档案到校审核合格后开始正式执行。每月20号以前办理完进校手续且档案已经到校的新职工在第二个月的9号之后(20号以后报到并办理完进校手续且档案到校的新教工在第三个月的9号之后)带上工作证、身份证到各校区相应的银行代理处领取工资卡及工资。
进校手续未办完或档案未到校或档案材料不齐全的人员,暂时不能上户起薪,待一切手续完备后,按合同时间补发工资。
七、其它事宜
1、中共党员、民主党派人士、共青团员,请到所在单位办理组织转接关系。
2、凡未参加高校岗前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如已有高校岗前培训证书的人员应在本单位人事秘书处登记,由单位上报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
3、在国外获得学位的,应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位认证。(网址:www.cscse.edu.cn)
4、师资博士后所有手续均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