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站审批程序
1、个人向学院流动站提出进站申请。
2、申请人填写《武汉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并向流动站提交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论著、博士学位论文等);
3、流动站组织合作导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在《武汉大学博士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流动站所在单位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意见,确定博士后资助类型和经费情况,并在《武汉大学博士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5、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后网站,点击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进入办事者窗口电子注册,提交进站申请,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方法见《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使用说明》);
6、流动站管理人员登录办公系统,审核申请信息,在“进站信息”中填写“工作人员需填写的信息”,并网上提交;
7、申请人登陆“武汉大学博士后进校申请系统”,注册并完善相关字段信息后点击提交,学校博管办审核通过后分配人事号(工号)。
8、申请人按照《进站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向流动站提交完整的进站申请材料;
9、流动站认真审查进站材料,签署意见后,连同《武汉大学博士后申请表》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师资博士后:学院按照学校招聘教师的有关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向学校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提交师资选聘的相关材料。)
10、学校博士后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将进站申报材料报湖北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11、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发放《武汉大学博士后进站通知书》。
二、进站申请材料清单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一般博士后、企业博士后、重点资助博士后均不同),1份;
2、《博士后申请表》(贴照片),5份;
3、两封《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为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各5份;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由流动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5份;
5、《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统招博士:申请人当前身份栏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籍(就业)部门签字盖章;2、在职人员:申请人当前身份栏由所属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签字盖章;3、招收类型栏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5份;
6、《申请进站鉴定意见表》(由申请人原单位基层党委出具意见并盖章,留学回国博士后不需提供),1份;
7、(企业博士后申请人提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工作站填写并签署意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各5份;
8、(留学回国博士后申请人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各3份;
9、《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3份;
10、《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时没有获得学位的需由毕业学校学位办盖章的答辩决议书),3份;
1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正反面复印),4份;
12、结婚证复印件,3份;
13、独生子女证复印件,3份;
14、体检表,1份;
15、辞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16、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