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到《武汉大学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到。若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原单位人事部门和所在流动站、合作导师签署意见后,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否则按退站处理。
(一)报到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工作证、借书证、医疗证);
2、户口迁移证;
3、工资转移单或助学金发放截止日期证明;
4、党(团)员关系介绍信,跨省的介绍信需开到中共湖北省委高工委组织部;
5、独生子女费发放截止日期证明;
6、身份证、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全部原件)。
(二)到校后办理校内手续的程序
持《武汉大学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大楼旁东南角楼109室,博后办电话:68754011)报到:
1、提交身份证、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审核;
2、提交工资转移单或助学金发放截止日期证明、独生子女费发放截止日期证明;
3、办理武汉大学工作证、领取武汉大学校徽、《博士后管理工作手册》;
4、领取《博士后进站报到单》,办理《武汉大学博士后住房租赁合同》,并领取住房钥匙;(博士后公寓配有日常生活用具和家具。)
5、跨省的博士后持党组织关系函,到中共湖北省委高工委组织部(湖北省教育厅9楼6号办公室)办理手续,开具将组织关系转到武汉大学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6、持党员关系介绍信和工作证,到学校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到流动站所在单位的手续;
7、凭工作证、《进站报到单》到所在校区图书馆办理借书证;
8、凭工作证、《进站报到单》到校医院保健科办理医疗证;
9、凭当月工资条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校幼儿园、附小、附中办理子女入园、入学手续;
10、凭《进站报到单》到流动站所在院系报到;
11、凭《住房通知》、《进站报到单》到校水电科登记;
12、签定《武汉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填写《武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科研计划书》(一式四份)。
(三)办理户口程序
1、国内博士
(1)统招统分博士后接到《武汉大学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后,到当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我校落户派出所为: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派出所。
(2)统招统分的博士后到校博后办办理住房手续,签订《武汉大学博士后住房租赁合同》,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迁移登记表》,签字盖章。
(3)携带《湖北省博管办进站通知书》(从校博后办领取)、身份证、本人的集体户口底本原件(原来是集体户口者)或者本人的户口簿原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工作证、《武汉大学博士后住房租赁合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迁移登记表》以及本人入户申请,到珞珈山派出所找辖区片警开具落户证明。
(4)持(3)中的证件和证明(原件)以及《武汉大学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到湖北省人事厅专技处(8楼)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迁移登记表》和《入户证明》。
(5)持(3)(4)中的证件和证明,到武昌区政务中心(武昌中华路,临江大道59号)办理《准予迁入户口证明》。
(6)如未办理户口迁移证明,请持《准予迁入户口证明》、身份证、有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7)持已办理的《准予迁入户口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两张1寸彩色照片,到珞珈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家属随流可凭博士后户口在珞珈山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
注:各个不同的省市可能办理户口迁移证明的情况有所不同,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处理。
2、国外博士(留学回国)
(1)去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持湖北省人事厅专技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出国时已注销户口者:持《户口注销证明》、《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迁移登记表》)办理批准入户手续,领取《准予迁入户口证明》。
(2)出国时没注销户口者:按国内博士办理。
(四)办理校园卡程序
1、填写《校园卡申办表》,“人事号”请询问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在《校园卡申办表》上签字盖章。
3、到学校财务部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卡。
注:在职博士后人员报到时即可办理;统招统分博士后人员,在起薪第二个月的10日之后方能办理。